封路、堵门、断电、停水 …… 江苏一家公司向大象新闻 · 大象帮反映,2024 年 10 月以来,他们在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张圩社区蒿子圩经营的农文旅项目屡遭当地街道和社区的阻挠,导致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举步维艰,近 2000 万元的投资难以收回。
4 月 10 日,记者到南京市浦口区实地调查。
【遭遇】项目被集装箱堵门 求助人:" 社区网格员 "24 小时看守
江苏楠宁溪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楠宁公司 ")蒿子圩华东南山栖地农文旅综合运营项目(以下简称 " 项目 ")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张圩社区张圩路上,一到现场,记者就看到两个破旧的集装箱一左一右堵在项目大门前,原本宽敞的大门只剩下两米来宽的狭窄通道,勉强可以通行小型汽车。
"3 月 27 日,永宁街道张圩社区来了很多人,身着城管制服,强行把两个集装箱堵在大门口,不许我们的人员进出。" 楠宁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郭杰说。
" 这之后,城管人员撤走,但是堵在大门口的集装箱却留了下来,街道和社区安排了人在我们公司门口把守,外来的车辆都要由他们登记后才能放行。" 郭杰说。
在项目部大门口,记者看到了几位村民打扮的人在值守,郭杰说,这些人之前承认自己是社区的网格员,他们一天 24 小时轮班在这里值守," 三班倒,每个班 3 个人,在集装箱上还装了 4 个监控摄像头。"
郭杰说,像这种围堵大门,阻挠他们正常经营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从去年 10 月份开始," 包含封堵圩区进水闸、设卡围堵进入圩区道路等各种阻挠经营活动多达 30 余次。"
" 目的就是想把我们逼走。" 楠宁公司经理余青认为。
【叫停】2023 年社区招来千万投资项目 次年社区却要求 " 停止推进 "
"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拍下了《张圩社区蒿子圩片区 2901.36 亩水面、土地和房屋出租》项目,发包公告明确该项目用于水产养殖等农文旅活动。" 郭杰边说边打开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平台上显示,该项目租期 10 年,租金底价 120 万元 / 年,每三年递增 10%,租金总价 1351.32 万元,租金一年一付,另需年利润分成 10%,每年保底分成不得低于 20 万元。企业需围绕精品渔业项目,重点打造水产养殖、精品垂钓赛事、路亚等综合农文旅项目。但不允许改变资源资产现状,不允许私搭私建,不允许另作他用。发包方是永宁街道张圩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当时我们以 1470 多万、溢价 8.8% 拿下这个项目。" 余青说,中标当年,企业就投入 712 万用来支付租金、购买鱼苗、搭建钓台、租赁机械以及发放员工工资等,还对圩区塘口进行清理、生活生产设施修复,并按照社区要求种植大豆、油菜花等农作物。2024 年 9 月,公司又追加投入 1000 多万元,重点发展农文旅和渔业养殖,包括给 1700 亩螃塘买蟹苗等。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 2024 年 10 月,原本遍地杂草的芦苇荡变成了整齐的鱼塘,钓鱼大赛等文旅项目也正在开展。然而就在此时,公司却收到张圩社区通知要求 " 项目停止,只能保持现状,不能做任何改造和项目推进。"
【困惑】2018 年区规划 " 禁养 " 2020 年市规划 " 限制养殖 "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永宁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的告知书,称蒿子圩属于浦口区规划设定的禁养区,禁止用于水产养殖。" 郭杰说,告知书称,根据浦口区【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 2018-2030 ) 》的通知】 ( 浦政发〔2018〕291 号 ) 的文件相关要求,划分禁养的区域,禁止开展水产精养殖。建议停止一切有关池塘精养的相关工程建设,否则后期造成的投资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在这份浦口区的《规划》发布两年后,2020 年 4 月 14 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 — 2035 年)》,明确表示,位于生态二级管控区内的部分池塘,包括浦口区复兴圩、蒿子圩、张圩、邵兴圩内养殖池塘 471.18 公顷,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 既然是禁养区,为何社区还要对外发包招租?而且发包时也标明企业需围绕精品渔业项目。" 余青说,当年是以区政府的名义逐级公开下发的规划,永宁街道和张圩社区应该知晓。
" 一个是浦口区 2018 年下发的规划‘禁养’,一个是南京市 2020 年的规划‘限制养殖’,‘禁养’和‘限制养殖’是不一样的,应该以哪个为准?难道不该以南京市 2020 年的规划为准吗?" 余青更困惑了。
" 他们这不是明显的欺诈行为吗?" 郭杰说,他们是相信政府才竞拍下这个项目," 企业以后还敢相信谁?" 郭杰说,在他们投资建设期间,公司还办理了家庭农场等手续,明确会投资各种养殖设备,用于精品养殖。" 当地社区和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均认可,并且给予盖章报备。" 郭杰说,在清理施工期间,永宁街道和张圩社区还派出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施工进行监督。
【起诉】社区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 公司需支付违约金?
楠宁公司与张圩社区签订的项目合同表明,期限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6 月 30 日止,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时间阶段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止,第二时间阶段自 2025 年 8 月 31 日至 2033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1 月 27 日,张圩社区发来一份通知书,告知公司 2025 年 8 月 30 日试合作考察期结束后双方不再合作。
2024 年 12 月,张圩社区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并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在租赁土地上的施工行为,将所承租的全部资产返还原告并撤场,并支付剩余租金 248705.33 元及违约金 20 万元。
面对规划的变更、张圩社区的突然翻脸,楠宁公司一时陷入了困境。相关部门的一系列举动无疑给他们的投资计划带来了重大打击。
最终,法院将如何判决,楠宁公司能否挽回损失,大象帮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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