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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东方通此次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披露的会计差错事宜有关。2024年4月29日,东方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调整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东方通表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确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智慧云脑项目”及“临沂临港公安天网工程升级改造项目”部分收入,因最终用户财政资金问题,导致相关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合同双方决定原合同终止,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权利和义务。以上事项造成2022年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由于上述事宜,东方通在公告会计差错的同时,也公告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业绩方面,2025年1月22日,东方通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32亿元至5.3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69亿元至5.74亿元。营业收入预计在7.25亿元至8.15亿元之间,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在7.15亿元至8.05亿元之间。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东方通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由于被证监会立案的具体原因尚不明确,因此暂定:于2024年4月29日之前买入东方通,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通的亏损投资者;或是于2025年4月14日之前买入东方通,且在2025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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